中国流浪未成年人数量约在100万至150万人之间
2008年11月25日 07:16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由民政部负责编制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民政部编制的第一个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目前我国实际处于街头生活状态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约在100万至150万人之间。以2007年为例,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仅有15.9万人。
《标准》分总则、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建筑面积及有关指标、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五章。
编制《标准》,目的就是按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与未来发展要求,科学确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规模与水平,规范建筑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投资效益与社会效益。(记者潘跃)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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