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在北京两会召开之时,同时是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卫爱民,建议由北京市人大代表选举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向前者述职,并接受监督。也就是说,北京所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要向北京市人大述职。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讲话时表示,今后要拓宽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的渠道和方式。
人民代表的选举制度运作,是按照地方选举自己的人大代表,然后再由被选出的人大代表选举更高一级的代表,最后按照区域的名额选举出全国人大代表。从某种意义上说,与人们心目中人民代表一级更比一级高的印象不同,更高一级的人大代表所应该负责的对象,不只是本级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还应该有低一级的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所以,向低一级的人大代表述职,双方加强交流,这种联系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
这就是选举制度的实质精神。正如人大代表制度的本意一样,每个地方的利益与诉求是不同的,而人大代表所承担的责任,就是把他所代表的那一个区域中民众的声音与期望,带到人代会中,向政策的制定部门与执行部门提出建议,或者根据其问题的普遍性寻求立法解决。
每一级的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民意,是经过筛选而形成议案提出的,每一级的人大代表则又是下一级人大代表选出的。从正常的工作流程来看,北京市人代会所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应该向选举他们的机构负责,并且把自己在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有关议案向其汇报,以检验这些代表的工作是否满足了北京市人代会对他们工作的要求。
选举制度与行政工作的区别就在于此。行政是一种从上至下的命令式工作方式,而选举制则是向下负责的制度。人大代表的资格来源,从最初的区级选举开始就是直接来源于民众,层层选举之后,其资格来源也没有发生变化。这种向下负责的方式,保证了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是真正的民意。而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这个机构制定规则、框架、法律,并且执行监督的权力,保证行政系统那种从上而下的命令式工作不至于伤害民众利益。因为行政机构的这种工作方式,有可能导致下级官员为了向上面的官员负责,从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所以,卫爱民这位北京市人大代表的提案及相应的解决方式,具有基础架构意义。在提案中,卫爱民代表建议,“每个市人大代表定期联系三四个区人大代表,相互之间都有联系方式,市人大代表也主动联系区人大代表进行交流”;“你是我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你应该向我述职,你这一年做了什么事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述职。”
按照这种联络机制的构想所建立机制,使得民意的上传下达将变得更为通畅,能够更多地反映民间的声音。应该说,我们在近些年所产生的干群矛盾,很多是由于上下的沟通机制不顺畅所造成的,而人大代表的制度本身的用意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民众参政议政、沟通民间与官方的桥梁。此机制的建立,会使这种作用进一步加强。值此经济问题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增多之际,这种机制的建立更是一件必须而且是急需的事。(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