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获悉,该协会近日发出《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要求广大律师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通知说,广大律师要进一步创新业务,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服务。要有针对性地钻研并做好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广大律师应当充分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在承办因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劳动纠纷、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承包经营、融资借贷等可能涉及群体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法律案件中,认真执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行使诉求,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通知说,律师协会应当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继续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各个经济领域,包括律师行业自身的影响,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整、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律师行业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