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三月二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二日发表的《西藏民主改革五十年》白皮书,用史实揭露了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
白皮书说,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逮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
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的手和脚;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
英国人大卫?麦唐纳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五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
白皮书续称,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农奴和贫苦僧人五百多人,有一百二十一人被关进监狱,八十九人被流放,五百三十八人被逼迫当奴隶,一千零二十五人被逼迫逃亡,有七十二人被拆散婚姻,四百八十四名妇女被强奸。
现存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