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安徽界首市国土局长应允峰驾车撞人逃逸,造成1死4伤。18日,界首市政府通报了事故处理情况:肇事者负全责,经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应允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经查,肇事车不是公车,是否酒后驾车成疑点。(5月19日新华网)
局长撞死人后,相关部门很快做出“肇事者负全责”以及免职的决定,不可谓不雷厉风行。
可即便如此,吊诡的却是,应局长肇事被警车逼停后,受害人家属虽然“当时能闻到该男子身上的酒味”,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在无人阻拦的情形下离开。而应局长回家睡了一觉后,非但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而且还让是否酒后驾车成为疑点。肇事后抽身而去,酒醒了再去投案自首,真可谓“洒脱”!
非但如此,相关部门的一纸免职处分,也可谓“及时”。这段时间,“公款旅游局长”、陕西林业厅“挺虎派”官员、瓮安事件乃至毒奶粉事件等等被免职官员频频复出。相关部门的说法是,问题官员免职后复出符合规定。事实亦果然如此。由此不难看出,免职几成官员复出的绝佳跳板。反正,有免职就有复职,而且这也符合相关规定。
免职只不过是一种正常的官员任免程序,既然如此,对于应局长这样的官员,为什么不能被处以行政处分——撤职呢?毕竟,被撤职官员的复出有极其严格的限制。
应局长被免职,难道是相关部门出于保护官员的初衷,为复出打“伏笔”吗?但愿是我“小人之心”了。 (南京 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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