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调查时发现,该市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犯罪类型和特点上,也出现一些新变化。
犯罪原因
爱慕虚荣、愚昧无知。爱慕虚荣、愚昧无知和不良生活环境影响是造成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2007年以来,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中,女性犯罪案件共23件27人。涉及盗窃、抢劫、贩卖毒品、交通肇事、贪污、挪用公款等方方面面。其中,财产类犯罪尤为突出,占女性犯罪总人数的47%。
值得一提的是,女性犯罪呈现出“三低”特点,即收入低、文化低、年龄低。从主体身份上看,农民或无业人员占76.5%;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82.4%;从年龄结构看,18岁至45岁占70.6%。
盲目攀比,追求奢侈。盲目攀比,追求奢侈是女性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调查发现,女性对物质的占有欲往往比较高,当对物质方面的要求超过其自身合理收入的范围时,或者是当自己不能用合理的方式来满足对物质的欲望时,一些女性往往就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
文化低下,多为法盲。文化水平低下,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是女性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
以赌为快,不计后果。染上赌瘾不择手段筹措赌资,是女性犯罪的又一原因。调查显示: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更容易受金钱驱使,她们往往虚荣心较强,常不满足于现状,希望以最小的投入,甚至是不投入来获得最大的回报,她们往往从身边人入手,采用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一旦得逞,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连续作案,越陷越深。
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女性犯罪呈现智能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妇女地位的不断提高,许多职业女性都走上了出纳、会计等与财务相关的岗位,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高知犯罪呈现智能化。高知女性往往存在暴富思想,便“利用职务之便”和单位经营及财务管理存在的漏洞,将手伸向公款,走上犯罪道路。比如,人寿保险公司文昌市支公司的中介部专管员罗春颜,就利用职务之便,将经手收取的学生险保费未按规定上缴,与销售部经理共同构成挪用公款罪。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高知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远离犯罪。
遏制对策
女性犯罪率上升,导致家庭社会的不稳定,更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防治与预防女性犯罪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女性犯罪的发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因此控制预防这种犯罪,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其一,预防女性犯罪要加强对女性犯罪的社会矫治工作,针对女性的特点、原因,在中小学以至大学,设置相应的课程,以使她们在进入社会之前受到良好的教育,树立自尊、自强意识,从而正确地认识、把握自己。
其二,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向女性提供自身保护的武器,让她们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同时也应教育那些追求奢侈、贪图享乐的妇女及时控制、改正其不良行为。
其三,建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联合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在预防女青少年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和家庭应经常联系、沟通,经常观察女青少年有无异常表现,一旦发现,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其四,净化社会风气。预防女性犯罪,必须净化社会环境。因此,社会各界都必须行动起来,运用各种手段铲除滋生女性犯罪的土壤。
其五,针对女性犯罪个别指导。女性犯罪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矫治时应采取特殊措施。同时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女性就业问题,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以遏制女性犯罪的发生。(本报记者 李轩甫 通讯员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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