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中国职业技能培训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有近1亿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07年的《就业促进法》对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作了规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有近1亿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技能劳动者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截至2007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为989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3.7%,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429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4.3%,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22.6%、37.9%、39.5%,高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偏低。
第二,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主体、程序等缺乏法律规范。
第三,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不足,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促进就业的效果不够明显,用人单位在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有待发挥。
第四,社会考试发证活动有待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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