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指导性文件出台
全市(长沙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正式出台。在昨日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下发。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范小新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来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牢记,做不好工作是不称职的领导,培养不出优秀年轻干部,同样是不称职的领导。
储备 每村要选配1名以上大学生
实施办法明确,加大基层骨干储备和党政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加大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选聘力度,逐步实现每个村均选配1名以上大学生。逐步实现选调生主要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录。
县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步加大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使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成为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乡镇(街道)新进公务员和补充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考录。
根据全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面向中央、省直在长机关和中央、省属驻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在长企事业单位,择优引进专业人才和年轻干部充实市直部门中层干部队伍,择优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年富力强、贡献突出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进入市直部门。同时,积极从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任(挂)职。
交流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区县任职
结合集中换届和届中调整,从市直机关选派35岁左右、综合素质好、工作推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处级干部到区县(市)任职,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担任常务副区县(市)长或专职副书记,重点交流市管正职后备干部。区县(市)也要加强区县(市)直机关与乡镇(街道)干部的双向交流。
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年轻领导干部的重要平台,有计划地从市直机关选派35岁以下的优秀县处级后备干部到乡镇(街道)任党政正职。择优选拔年富力强的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任职。实施办法提出,有计划地选送年轻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挂职锻炼。重点选派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从市和区县(市)选派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到省、市直综合部门跟班学习。从市直机关和区县(市)选派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到各类开发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革命老区、艰苦地区和信访部门挂职锻炼。
选配 35岁以下干部可进县级党委班子
实施办法提出,到2011、2012年县乡党委、政府班子换届时,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均选配有1名以上35岁以下的干部,其中30岁以下的有1至3名,40岁左右的正职达到5至7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均选配有30岁以下的干部,其中党政正职5至10名,25岁左右班子成员要有一定数量。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均有1名以上40岁以下的干部,其中党政正职5至8名,35岁以下的班子成员要有一定数量,其中党政正职1至3名。市直单位职能处室要注意选配35岁以下的处长(主任)和30岁以下的副处长(主任),职能处室在10个以上的,均选配有1名以上的35岁以下的处长(主任)或2名以上的30岁以下的副处长(主任)。
作者:记者 王洁 实习生 唐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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