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与选人用人有关的负面消息格外牵动人们的神经: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现象让人深恶痛绝。每当有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被揪出来时,人们总要问:为什么这样的“坏干部”会被选拔到领导岗位?
因为事关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直接感受,事关一个部门或地区的改革发展,因而吏治腐败往往更加受到关注。选人用人方面的腐败,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实际上就是党和人民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度的提出,既反映了我们党的愿望与决心,也反映出人民的期待与渴望。
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是影响干部选任公信度的重要原因。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选人用人是组织部门的事,与群众无关。这种观念既让群众说得少,又让群众说了也不管用,群众的民主权利往往被忽略。由于群众参与的不够,一些“潜规则”滋生蔓延,给那些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热衷于拉关系找靠山的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机,而那些真正一心扑在工作上、一意为民办事的好干部却往往得不到提拔重用。
其实,各级党委旨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探索、实践从来没有停顿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任前公示……这些方式方法正在被越来越普遍地使用。
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根本途径。当前,选人用人上的许多问题都与制度的不够完善有关。虽然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相比,干部选任制度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仍是当前干部选任工作的重中之重。
扩大选人用人上的民主参与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办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们对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自觉地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拓宽发扬民主的渠道,改进群众参与的方式,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需要指出的是,选人用人是一个过程,扩大民主参与应当贯穿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在干部选任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必须贯彻民主,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强有力的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应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和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把严明奖惩贯穿选人用人始终。通过有效监督,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李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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