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八月二十日电 (孙建驹 蔡剑)记者二十日从佛山市政府获悉,佛山申报“较大的市”进展顺利。
二OO八年三月,广东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在全国“两会”期间首次向外界透露,佛山市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列为“较大的市”。
据了解,二OO八年初佛山市政府正式启动“较大的市”申报工作,并向广东省政府递交了请示。同年八月,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批准佛山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
据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骆毓林介绍,佛山申报“较大的市”,目的是依法获得地方立法权,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目前,国务院已将该文批转给国务院法制办办理。
佛山经济是闻名全国的“一镇一品”结构,在此结构下,佛山市的综合经济实力虽然已经挤入中国十强,部分下属镇(街道)的GDP甚至超过了国内个别地级市,但是,佛山市属下的镇(街道)级建制既没有审批权,也没有事项解决的权力,已形成经济发展瓶颈。在这样的体制结构下,佛山经济社会呈现出“小马拉大车”的现状。
为此,佛山市政府希望通过“镇行县权”来解决这一矛盾。“较大的市”即意味着拥有和省会城市一样的立法权限,并且拥有国务院特批的立法权。此举必将改变对镇级政府权限的界定,需要国务院批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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