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2008年9月被延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7年,方小健在担任延平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在学校基建工作、人事任免、人员调动、学校招生、办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0余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8.59万元;另收受贿赂9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提拔无望就产生了为自己将来考虑的想法
我24岁就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可能在科级领导中,我是延平区甚至是南平市任职时间最长、资格最老的。我自认为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也确实取得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可职务却一直上不去。特别是2000年我去闽南挂职回来,不少挂职书记都得到提拔,而身为挂职组组长的我却提拔无望,心理开始有些不平衡,有了看透官场的思想。
后来区委安排我到教育局任局长,尽管这仍是组织对我的肯定和重用,而我却有了反正自己也提拔不了,不如为自己今后多考虑考虑的想法。一想到自己迟早要退下来,如果自己能在经济上有一些积累,将来可以和朋友合伙做点事,说不定比在机关当官更潇洒。
现在想来,这种想法是很致命的,可以说为自己以后收受违纪违法收入,在思想上找到了借口和理由。可在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
对社会上一些不正常现象由反感变为默认
当了这么多年的领导,在工作中我也接触到了一些有钱的老板,他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对我这个相对比较传统的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潜规则”,也对我老老实实、安分守己的传统思想和观念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久而久之,我自认为自己看透了社会,对社会上一些不正常现象由反感变为默认了。
此外,对机关里长期存在的一些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问题,我感觉大家对此心知肚明,有的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自己在这种氛围中,也渐渐变得麻木不仁了。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对中央和上级再三强调不准收受红包的规定置之不理。我明知这样做是错误的,是党纪国法不允许的,却还照收不误,使自己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
亲人的去世让我开始放纵自己
2003年以来,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我的弟弟和母亲相继辞世,这对我的打击非常大,我也由此看透了人生。
两位亲人的去世都非常突然和意外,这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生命的脆弱,说走就走,说没就没。在料理亲人后事的时候,我产生了消极、悲观、厌世的思想,感觉做人没意思,因而开始放纵自己。
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我是一错再错,终于酿成大错。我把收受钱物的违纪违法问题混淆于一般的感情交往问题,对于一些得到提拔或在工作调整过程中去了理想单位的人送给我的钱物,我都认为是他们对我的帮助表示感谢,认为是我们之间的感情好,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加深我们之间的友谊。
为给亲人们带来痛苦和耻辱感到无地自容
我的交友不慎、不拘小节、没有防微杜渐,也是自己犯下严重错误的重要原因。我觉得陈某就是一个很讲义气的朋友,他的性格与我很相近,因此我跟他走得比较近,以至于后来他提出想承接教育系统的工程时,我给他提供了方便。事后他送钱给我,我也把此作为朋友间的往来而接受。久而久之,我对他完全信任,以至于把自己的非法收入都存在了他那里。
我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党对我几十年的培养教育,也给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作为儿子,我无法再给年迈的父亲尽孝道,我深深遗憾;作为丈夫,我欺骗了善良的妻子,使家庭蒙受不幸,我深深自责;作为父亲,我亲手摧毁了自己在女儿心中的正面形象,我深深愧疚。是我愧对党和组织30多年的培养和教育,是我给亲人们造成巨大的痛苦和耻辱。想到这些,我真是痛心疾首,感到无地自容。
检察官点评
方小健17岁参加工作,23岁入党,24岁就走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本可以拥有一个完美人生的他,却在私欲和贪念面前没能把握住自己,最终迷失了方向,把党性、国家及人民的利益抛在了一边,在私欲膨胀的支配下,走入歧途。他在收受贿赂的同时,为自己找了很好的理由和借口———“看透官场、看透社会、看透人生”。
当了30多年的科级干部,一直未能得到提拔,这让他心理失衡;一些社会的不良现象,让他随波逐流;交友不慎,他错误地把收受钱物当做是朋友间的感情交往。
拥有30年党龄的方小健,由于放松学习,放松要求,宽于律己,让失衡的私欲不断膨胀,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这让人为他感到痛心和惋惜。他的犯罪经历再次为那些无视法律和走在法律边缘的人们敲响警钟: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做到依法办事,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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