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十一月十四日电 (琼芬)记者十四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日前,中共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给予严重违纪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曾清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清泉,男,一九六四年五月出生,汉族,四川省安岳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二00一年五月至二00七年八月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二00七年八月至今任三亚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经查,曾清泉在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和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另外,曾清泉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十一月十三日,中共海南省纪委在三亚市召开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有效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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