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刹海房管所贪污窝案终审宣判 法院维持原判 ——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国内新闻
    北京什刹海房管所贪污窝案终审宣判 法院维持原判
2009年12月11日 10: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什刹海房管所贪污窝案一审判决后,原副所长王振池、开发组原组长刘玉鸿上诉称,所分钱款是奖金。昨天上午,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据指控,王振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刘玉鸿给予的贿赂款达20余万元。王振池还伙同张吉春、刘玉鸿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所的拆迁补偿款50余万元私分,王振池分得赃款14万元。

  一审时,王振池供述,房管所开发组创收部分的20%-25%可作为奖金,在实际发放工作中,一部分奖金由他和房管所原所长张吉春及刘玉鸿单独做表领取。王振池还说,德胜胡同甲8号是临时建筑,也是闲置公房,不属于开发范围,拆迁款应无条件上交所里。

  刘玉鸿说,因为张吉春、王振池在安排工作中给了自己及开发组不少帮助,所以在每次发放奖金时,自己制作两套奖金单,一份是组内职工的奖金单,另一份奖金单上只有自己、张吉春和王振池,3人领取的奖金占奖金总额的70%-80%。

  法院一审认定,王振池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刘玉鸿犯有贪污罪,一审获刑10年。

  上诉称原判量刑过重

  宣判后,王振池上诉称,他领取的是奖金,不构成犯罪,原判对其量刑过重。刘玉鸿也上诉称领取的是奖金。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振池和刘玉鸿领钱的行为虽以分发奖金为名,实为贪污、受贿等性质的违法行为。据此终审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