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维稳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使人民法院的窗口服务更加贴近民众、赢得民心。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中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的社会稳定实际,按照维稳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使人民法院的窗口服务更加贴近民众、赢得民心。该院坚持司法救助顾全大局,充分体现惠民司法,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追索社会保险金或者经济补偿金人员、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受害人员请求赔偿的,依法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全年共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用案件59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209883.5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总额增加了631301.36元。(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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