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豁
黑龙江省东宁县,号称黑龙江首个人均收入超万元的县。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拆迁的基础上,又在2009年初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县长告诫“钉子户”: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
虽然现在官员的“雷人”话语时有所闻,但东宁县长的狠话还是“雷”得人心惊胆战。在东宁县长的话中,“钉子户”无异于是阻碍城市发展的“全民公敌”,是自不量力的“卵”,是必除之而后快的“绊脚石”。
近年来,在“经营城市”的旗号下,尝到以地生财甜头的一些地方政府拆迁热情不断高涨,红线所到之处,摧枯拉朽。因拆迁以及拆迁所带来的官民冲突,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热点,并已损害政府形象和信誉。
东宁县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这种被网民称为“拆迁大跃进”式的城市改造背后,难掩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土地价值倍增,由此带来的巨额出让金、财政收入以及房地产业拉动的GDP增长和官员政绩,使一些地方官员蜕变为一个自利型集团,权力与市场结合催生的巨大魔力让他们欲罢不能。从媒体报道来看,东宁县连续3年土地出让金超过5000万元。
让人惊讶的是,东宁县拆迁的主体竟然是“东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由此,政府利用权力制作“拆迁人”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利用权力自己审查自己的“申请资料”,自己给自己颁发《拆迁许可证》,自己给自己仲裁。政府行为公司化很可能形成这样的利益链条:动用公权强拆民房——拆出的土地进入收购储备中心——招拍挂高价倒腾出手——开发商争做“地王”——老百姓最后承受高房价。
这位县长之所以敢于视钉子户为“卵”,是因为凡民权保障尚未落实之处,在有的地方,公权往往就无法无天。在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有的基层政权负责人犹如“土皇帝”,在自己的辖区内主宰一切。因此有人称县官“除了外交、军事、国防这些内容没有,他们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比如,东宁拆迁行动中,纪委、法院、公安局、建设局等领导都表决心全力支持强迁。有了这样权力通吃的环境,县长当然底气十足。
因此,县长告诫钉子户不要“以卵击石”看来是大实话。不过,能容忍这样的官员视百姓为草芥,发雷人之语,做雷人之事吗?
欲除这种官员雷语,是否得清除形成雷语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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