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以来,河北武安市检察院先后查办3起“涉农”案件,7名乡镇干部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被提起公诉。
-“乱当家”支书被查处
温某系武安市伯延镇建设街党支部书记。经查明,2008年7月份,武安市伯延镇某水泥厂委托建设街村委会向武安市政府申报和领取“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工作,该厂为感谢温某的帮忙,送给温某好处费50000元,温某将此款归为己有并在去年元月私自从该市政府拨给资金中提取10000元,购买购物卡供自己消费使用,另拿出30000元借给本村另一干部使用,案发后赃款被依法追缴。
-5名干部用青苗补旅游
杨某、郝某、程某、李甲、李乙分别系武安市伯延镇党委副书记、财经办主任、财经助理和该镇双玉泉村党支部书记和办事员。2006年至2007年期间,国家电网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承建龙山电厂至蔺河线50万千伏高压电路工程。上述5人分别受武安市伯延镇政府委派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被占地群众的补偿工作。在工作中,他们都提出想出去“转转”, 2007年9月5日,省送变电公司付给双玉泉村青苗补偿费两万元,没有记入村委会收入账。5名被告人通过某旅行社携款到桂林游玩,共计花费11350元,余款用于村上招待等费用支出。
-挪用土地补偿办婚礼
张某系安二庄村村委委员。2006年11月份,武安市工业园区征用安二庄土地并拨付给该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其中拨给第三生产队2627042元,由时任村委委员张某负责管理和发放。2008年4月23日,张某私自取出3万元,用于儿子结婚典礼使用,2009年8月27日才将款还回。(燕赵都市报 通讯员卫平、红旗记者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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