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9年,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1739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1482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移送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处理违纪民警488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民警50名。其中,通过强化日常检查机制,查纠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105起105人,比2008年增加近三倍。
2月1日,公安部督察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部警务督察局2009年全国督察工作情况与2010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保卫、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民警日常执法办案、“五条禁令”贯彻执行等开展专项督察或现场督察,共发现查纠问题10.9万件,提出督察建议3.1万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9170份,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错误决定、命令176件,责令执行4503件。
各级督察部门深入推进民警执法权益维护工作,全年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7448件,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人10975名,为7116名民警纠正错案、恢复名誉或建议立功授奖、给予经济补偿。
刘金国充分肯定了警务督察工作在2009年取得的突出成绩。他指出,2010年的警务督察工作要抓好五个重点:一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大力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思考,摸索规律特点,努力使督察工作再上水平。
二是在抓好部级督察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着力提高基层督察能力水平,并探索异地督察等机制。
三是督察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多关心、多支持督察工作,将督察工作与各警种、各部门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功效。
四是加强督察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除临时性任务之外,要紧紧抓住全年工作重点,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五是坚持督察工作与公安执法活动同行同步,深入执法执勤全过程,强化现场督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察工作方针和工作重点,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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