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我军提出要“在吃透米格-21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高空高速歼击机”。
1965年3月,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向上级提出了研制“双发”歼-8新型歼击机的报告,设计原则为:突出高空高速,不搞多用途,尽可能全天候。主要战技术指标为:实用升限2.0万米左右,基本航程1500公里,最大航程携带导弹2枚、105航炮1门,雷达探测距离优于米格-21型飞机。
1965年9月,歼-8型飞机设计工作全面铺开。当年12月,木质样机通过审查。1966年初,设计人员去沈阳飞机制造厂与工艺人员、技术工人一起开展现场设计,同年底发出全套图纸。
文化大革命期间,歼-8型飞机研制工作举步维艰。当时工厂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但参加研制的广大职工不顾个人安危,坚持工作。到1968年7月,首批2架歼-8型飞机总装完毕。
1968年9月15日,歼-8型飞机02架进行了整机静力破坏试验。当加载到92%设计载荷时,中机身多处折断,试验结果不合格。面对挫折,广大技术人员没有气馁,继续攻关,到1968年12月加强了结构的薄弱部位,验证和澄清了各种技术问题。
1969年7月5日上午9时许,在沈阳飞机制造厂机场上,试飞员王焕进行了首次试飞,高度为3000米,时速500公里,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后,歼-8型飞机在阎良试飞研究所继续进行试验,由鹿鸣东担任试飞员。在继续试飞中,飞机遭遇了跨音速抖振故障,很长时间不能超过音速。设计人员反复攻关,采取多种办法,终于在1977年彻底排除了跨音速抖振故障。紧接着,歼-8型飞机又解决了发动机空中停车等重大技术难题。
1979年12月31日,航空产品定型委员会同意歼-8型飞机设计定型。1980年3月2日,国家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定型。歼-8型飞机机长(带空速管)21.52米、翼展9.344米、机高5.4米,实用升限2.05万米、作战半径800公里、最大续航时间2时35分。
歼-8型飞机从首飞到设计定型,历时10年之久,其研制过程是“引进、消化、再创新”的过程,标志着我国航空工业从仿制走上了自行设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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