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亚丽案及部分违纪违法者受到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双开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双开处分,两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11日《河北日报》)
欣慰之余,有细心的读者发现该处分有一个“亮点”,对“只有性别是真,其余全假”的骗官、骗钱的王亚丽背后的违纪违法官员的处分,居然是按官位的高低层次而逐级下降。是不是这些与王亚丽骗官得手的官员,官职越大责任越轻呢?仅从媒体报道中即可窥出并非如此。
2003年2月,张振江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当年9月,王亚丽在鹿泉挂职一年期满,拟出任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时任鹿泉市委书记的张国亮说,“若非张振江举荐,他又咋能任命王亚丽呢?”据张国亮称,2003年9月,张振江多次跟他说,王亚丽很有能力,要重用她。于此压力下,张国亮还曾与市长一起去找张振江,想退“王亚丽”,可张振江仍坚持重用王亚丽。
可见,酿成王亚丽骗官得逞的关键点,不是前面受到重处的小官员,而恰恰是在位高权重的张振江这里。
事实上,王亚丽不但一路骗官,从初中都未毕业一直蹊跷高升至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而且还欲骗取别人的上亿遗产。要是举报人没有冒险执著捍卫权益,未能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或许王亚丽的窃取民财的阴谋真可能得逞,最后骗得的官位还可能更高。
要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应当将王亚丽案作为一个负面标本,严格追究每一个责任人。更不能拳头高高举起,对一定级别的官员轻轻放下。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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