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2日起,新郑市在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午间禁酒。
新郑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人员第一次违规,要写出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如果违规三次以上,因饮酒影响工作,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免职或党政纪处分。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取消单位综合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王军方)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