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些年,俗称“民告官”的行政官司申诉上访率居高不下,形势严峻。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5月22日开始到今年底,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
全国高法开展此类专项治理,一个重要的背景是,各地到京申诉上访的越来越多;这不只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负担,也是北京作为首善之区的行政运转负担。复查案件,息诉罢访,让最高司法机关从个案中解脱出来,集中更多精力专注于整体推进国家法治,让北京额外负担尽可能减轻一些、不稳定因素尽可能减少一些,当是题中应有之意。
对个人来说,到京申诉上访不是惬意事。衙门大,规矩多,人生地不熟;好不容易东摸西撞进了门,三言两语打发你算是不错的,遇上工作人员心情不好给你来个横眉冷对,你也只能忍气吞声。昨天,一上访男子猝死于北京车站广场。有人说他被人打过,有人说殁于心脏病突发。不管死因如何,如果他不去北京上访,兴许能躲过这一劫。
然而,千难万险,在上访者看来,北京还是值得一去的。那里有最高司法机关,是平冤昭雪还以清白的最后希望;那里有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机关,是监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强防线。从这一点看,到北京上访多固然不是好事情,但也有积极的一面:尽管蒙冤在身或权利饱受侵害,上访者心中还存有一个能够讲理的地方,对国家法治仍抱有不弃的期待与信赖。
不少地方常常把上访者视为刁民,把上访率看作衡量社会稳定的指标。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错误认识。这样的认识之下,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根源被模糊,所谓维稳的措施也只能是扬汤止沸、本末倒置。不管是滥用警力围追堵截,或是不惜行政资源予以怀柔安抚,依旧难改进京上访“形势严峻”。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民告官少之又少,要告也是依据其他实体法。实施行政诉讼法以后,民告官有了专门法律渠道,这是法治国家的进步,也是社会的进步。然而,不少人尤其是有些身为行政诉讼对象的政府官员,思想还停留在“官贵民贱”的封建意识中,还秉承着“权力永远正确”的思维惯性。所以,对于“民告官”,要么不受理,要么枉法错判,这表面上是司法不公的问题;而鉴于我国司法与权力格局的本质,这更像是“官官相护”权力不受约束的一种标志。
社会并不忧于矛盾的产生而忧于没有正确的措施化解矛盾。许多社会问题正在通过官民矛盾表现出来,这不仅不可怕,还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社会进步的大好契机。以不当的方式与措施制裁上访、“维持稳定”,实际效果只能是进一步固化、激化矛盾,必与我们想要的稳定南辕北辙,这才是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惕的。可以说,如果不摒弃“让行政机关胜诉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是添乱”的错误认识,如果继续姑息迁就违法行政行为,迎合屈服于各种非法干预,真正有意义的“维稳”就无从谈起。
13亿国人的首都需要保持安定和谐,官民矛盾所反映、所积累的社会心理,更需要适当的减负与符合现代文明价值的正面引导。最高法有关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明确要求“错案必纠”。这样的决心和措施真的到位了,谁还想跑北京上访呢?□ 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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