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在北京市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针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议,抓住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政策和推动区域内校长与教师流动两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首都科教资源集聚优势,汇聚国内外力量,建设首都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园区。把治理“择校”和“乱收费”作为评价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成效和政绩的重要指标。
建议认为,要尽快制定北京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废除结构工资,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自筹资金或创收。禁止任何区县出台区域内差别性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倡导所有大学附中、附小执行北京市的统一标准。处理好属于义务教育边缘与外延的少年宫、教研室人员工资待遇的跟进工作。
校长、教师应依照《义务教育法》流动。明确各区县教委为教师聘任方主体,出台全市统一的校长选用及任期规定。制定“区域内校长与教师流动规则”,明确教师流动的含义,规定流动周期和年限,按照“时间表”推进落实。
禁止“择校费”和各种形式的乱收费。把治理“择校”和“乱收费”作为评价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成效和政绩的重要指标。制定相关政策和条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区县实行地方行政创新的奖励政策;对于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做法,严格依法问责。
通过园区建设,凝聚高端教育创新人才,促进教育科技资源联合共享和学科交叉融合,为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有力支撑。使园区成为高素质教师培训基地、国家优质教育资源研发基地和教育成果孵化、传播、服务基地。 (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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