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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点的意义,就在于这是一个“全覆盖”的城市。以往的民主试验,都是在高层的主导下,在一个点上的试验。但对于南京,“全覆盖的意义在于,你没有别的资源可以挪用。所以我们要从南京这一地的试验,找到一个重大问题的答案。”
本刊记者/王婧 文/陈俊宇
四川省雅安市合江乡,在2001年载入了中国共产党民主选举的史册。那一年,合江乡由全乡村民公推出乡党委候选人,再由全体党代表投票选举乡党委领导班子,从而打破了中共党内长期以来的“任命制”。
十年后,南京成为中国首个实现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全覆盖的城市。
在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召开前,全国共有300多个乡镇开展党内公推直选试点。如今仅南京一地,就有806个村党支部和363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在换届时全部实行公推直选。
种种迹象表明,中共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正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行。但《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中央党校的学者均谨慎表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选举,仍处于初级阶段,“但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
谁是村里的一把手?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公推公选,从90年代末期的四川开始起步。1998年,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东禅镇率先实施乡党委书记的公选。
据东禅镇统计,全镇共有1200名党员,除了外出打工的和有病不能来参加的以外,共有600名党员参加,进行镇党委书记的公选。
遂宁市市中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马胜康曾总结当时的思路:“现行的乡镇一级领导的选拔、选举形式,客观上与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政务的愿望还不能完全适应。”
中国的农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权的概念。在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是自治体,靠乡绅来收租收税,来实现其基本的运营和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党组织直接建立在最基层,成为当时实际上的领导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正式确立了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而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上级任命的村支部书记强调,党支部是村里的领导核心,自己当然是“一把手”;而由村民选举出来的村主任则称,自己是村里的法人代表,是村民公认的,村里的大事小事理所当然由村主任说了算。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蔡志强教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加剧,使得村支部面临严重的问题——要么是老龄化的党支部,“七个党员八颗牙,老龄化严重,也不懂市场经济”;要么就是年轻的党支部,“公章挂在裤腰带上,支部也建在裤腰带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发挥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就成为摆在高层面前的问题。于是,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把村民选出来的村主任或村长再任命为村支书的状况。“把能人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发展成能人,把党员中的能人变成党的后备干部”,蔡志强说,“这是中共主导党内民主发育的逻辑。”
此前,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黄林曾经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改革开放以后,村支部决策的具体事务越来越多,“没有村民的支持,工作根本没法搞。只有通过公开推荐,扩大村支部的民意基础,才能保障村支部在村级事务中的决策中心地位。”
村支书的“直选”很快扩大到了乡镇一级。雅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华军认为:村和镇的党内民主是一种联动关系,“当村支书都公推直选之后,自然会推着乡镇党委进行改革,否则乡镇党委的工作就没有民意基础。”
2001年,四川平昌县的乡镇换届时,县委在灵山乡进行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试点,后来新华社记者评价——“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的尝试”。
要不要全面推开
四川出现了多个突破性的民主改革,包括乡镇长直选、乡镇公推公选等,从而成为全国选举民主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这使得四川的基层民主改革引起高层的密切关注。
“这样的尝试中央一直持一种比较开明的态度。”蔡志强说。
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曾主导“步云直选”的张锦明,由遂宁副市长调任雅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高层的信号,就是对基层的鼓励。
一个月后,在张锦明的主导下,雅安下辖的雨城区、荥经县实现了中共历史上第一次的县级党代表直选。
2003年12月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木兰镇,243名各界代表“公推”了木兰镇镇长刘刚毅,以及党委副书记的李勇。3天以后,木兰镇全体党员进行直选,在639张选票中,刘刚毅得到了480张而成为了全国第一位公推直选出来的镇党委书记。
据四川省委组织部资料,2004年,包括雅安在内的10个市州30个县(市、区)开始试点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直接选举出45名乡镇党委书记。
此后,江苏、湖北、河南、陕西等省也跟进推行公推直选的试点。
2004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黄墩镇党员大会直选镇党委书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新华社一份内部材料上批示,“该试点只进行党委书记的公推直选,还有与副书记、委员的选举相衔接的问题需要加以考虑。”
“黄墩直选”是江苏省探索公推直选的第一个尝试,一开始就被中央领导如此关注,从此坚定了江苏省探索公推直选的信心。
随后,江苏“有关部门就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而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江苏省委在稳妥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公推直选试点,用实践回答中央领导关心的问题。”
2004 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江苏省委组织部很快拿出了在个别乡镇党委班子换届中运用公推直选的方案,随后在泗洪县、溧阳市、仪征市等部分乡镇换届中进行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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