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四川省提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要求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
近几年来,质疑国企高管薪酬的声音一直不断,可令人不解的是,相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一直讳莫如深,国企高管也保持着集体失语态度,即便偶有涉及也是遮遮掩掩。而掩盖这种分配不公的“烟幕弹”,一是高管自定年薪,二是收入模糊。从产权的角度来说,国企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作为国企的真正主人,当然有权了解替他们管理国企的高管的收入情况,国企高管有什么权利拒绝向企业真正的主人透露收入情况呢?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因而,国企高管薪酬情况也应属于公共信息。其实,详细公开国企高管的薪酬,既不涉及商业机密,也不侵犯个人隐私,更不会泄露国家机密,国企高管收入怎么“裸”都不过分。(胡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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