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25日发表评论说,在陈水扁案终审定谳之后,马英九能否对陈水扁进行特赦,成为蓝绿两军的角力点。分析认为,马英九在“大选”前适时行使“特赦”的权利,相信对于他连任“总统”的选情,将会起到“加分”作用。但如果是在“总统”选举过后才宣布“特赦”,对国民党的利多效应就不是那么大了。不过,不排除的是,如果民进党在2012年重新“执政”,当陈水扁的案子终审定谳后,民进党当局立即就宣布“特赦”陈水扁。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立法院”新一届会期昨日开议,“行政院长”吴敦义前往“立法院”接受质询,他在回答“立委”“政府”没有大赦或特赦的计划,但会考虑对于罪者减刑,而死刑犯则不会在计划的范围之内。不过,他又表示,可请“法务部”评估后,再由“总统”裁示。
民进党是十分重视对陈水扁能够破例。蔡英文主席就曾在去年九月民进党前“立委”蔡启芳声言法官若在十五天内不释放陈水扁,将率“百万人”进攻台北看守所的喧嚣声中,首度向马英九喊话:应该慎重考虑处理“扁案”,可以采取包括特赦等方式,以免让“扁案”沦为社会对立爆发点。
看来,在陈水扁案终审定谳之后,马英九必会遇到“特赦”的压力。毕竟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卸任元首因涉贪犯罪在被法院终审定谳有罪确定之后,都会有由现任元首宣布为其“特赦”的惯例,以示对卸任特首的尊重和宽恕。比如,韩国全斗焕因涉贪被判无期徒刑,在终审定谳后,经过政治协商,全斗焕以放弃上诉、向人民道歉及将个人财产全部捐献充公的三项条件,换取“特赦”。
如果陈水扁也能以此三项条件尤其是“避免动荡”的理由来换取马英九的“特赦”,当然是符合全台民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但似是至今仍不肯认错的陈水扁是不会道歉的,而且也不会把海外的财产调回捐献给公库,尤其是至今尚未曝光的那一部分。因此,“特赦”陈水扁之议能否实行,关键是在于陈水扁本人。
当然,由于前述的原因,“特赦”必须是在终审之后才能进行。这就存在一个时间点的问题。为了能把“特赦”陈水扁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益以至是功利性发挥到最大,如果台湾地区的司法机关能赶及在二零一二年三月第十三届“总统”选举之前终审定谳,而马英九也在此时适时行使“特赦”的权利和程序,相信对于他争取连任“总统”的选情,将会起到“加分”作用。
但倘是在“总统”选举过后才宣布“特赦”,对国民党的利多效应就不是那么大了。不过,不排除是倘民进党在二零一二年重新“执政”,当司法机对陈水扁的案子终审定谳后,民进党当局立即就宣布“特赦”陈水扁。但不排除党内可能会有部分人反对“特赦”陈水扁,这些人主要是担心陈水扁在恢复自由后,会与他们抢夺民进党的政治资源,甚至是他在社会上进行的政治活动,会危害民进党的发展以至是生存。(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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