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台湾《工商时报》日前刊出社论说,两岸经贸合作在过去一年有大幅进展,尤其ECFA的签署更使双方经贸关系开启“互补互利”的新纪元。两岸双方若能加强及深化既有的经贸合作建构,而且能携手走向世界,使两岸经贸合作的成果得以在全球发亮,必定为双方争取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文章摘编如下:
回顾过去一年,两岸经贸合作续有大步进展,尤其ECFA的签署更使双方经贸关系开启了“互补互利”的新纪元。在如此厚实的基础上,展望新来的一年,我们期盼两岸双方,不但能加强及深化既有的经贸合作建构,而且能携手走向世界,使两岸经贸合作的成果得以在全球发亮。这种境界当能为双方争取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单就“两岸”的范围而言,双方当前的经贸合作交流已经有了制度化的“架构”与“机制”,其发展动能亦颇为强劲。双方间经贸往来之热络程度乃是历来之最。但我们认为双方不能以此为足,应该顺应中外潮流,让既有的两岸经贸成果持续“强化”及“外扩”。换言之,两岸应进一步追求双方经贸关系的“良性质变”,而不能仅止于追求“两岸圈内”经贸数量的膨胀。
因此,在未来的一年,两岸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应该有两大取向:一是巩固,二是外延。关于前者,在新的一年内,宜完成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协议”,以引导陆资扩大投资台湾,及对两边相互投资的厂商(台商和陆商),提供完善的保障机制。除此之外,“两岸经合会”应尽速展开实质运行,进而及早完成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签署,包括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等,这些都是维护两岸经贸关系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要件。
而关于两岸经贸成果的“外延”方面,民间产业厂商的运营机制也能扩大两岸经贸成果的“外向影响力”,值得双方积极去加以引导。例如陆资入台之后,可与台湾本地厂商结成策略联盟,以合力拓展全球市场。必要时,这种策略联盟并可结合第三方的外资,组成国际化的运营结构。而大陆上的台商在这种“外延”上也有着力点,如其可协助当地引进全球优质的投资人、优秀经营人才、先进的产业技术。或者,协助大陆企业赴外投资等。这些作法都可同步提升台商本身及大陆产业界的对外关系,与对外竞争力。
从北京公布的经济政策文件来看,大陆会鼓励两岸经贸向外发展。最有代表性的文件是中共中央对“十二五规划”的政策建议,其中虽表明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但也同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后者的具体作法包括加快实施“走出去(赴外投资)”战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大陆经济快速发展至今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规模的经济体,其下一步发展目标是从“经济大国”进阶为“经济强国”。台湾拥有较丰富的相关经验,还有较先进的技术产业化能力,以及较迎合新潮的商业模式。对此,大陆如能积极加以引用,当可使大陆经济发展更快达致新的政策目标。而若要积极引用,尽量促使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建构,在向内巩固充实之余,也能向外延伸触角,并扩大对外影响力。这样的大格局,可说是两岸经贸合作最高价值之所在,值得双方义无反顾地去合力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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