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7日刊文说,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中国各地政府除了公布一个数字外,“标准”也应该明确,最好是各主要城市间能达成共识,或由中央拍板决定,有个统一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明确“标准”是个不理想的现象,若没有“标准”,一些无良的雇主就可以想出自己的“对策”来“避过”地方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
文章摘编如下:
从4月1日起,中国有12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浙江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100元上调至1310元;广东紧追在后,从1030元上调至1300元。
这轮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市中,东部共有8个,而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超过了千元。据报道,专家表示,东部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加上那里有加工与商品出口基地的区位特点,让这些地区非常需要高质量的劳动力,而为了吸引劳动力,增加工资就成了必然。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设有“最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海被浙江和广东超越,上海本轮只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280元。不过,上海有关部门提醒,那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员工净到手的钱。
有时评说,最低工资标准就应该是员工最后能拿到手的“裸工资”,但目前除了北京、上海以外,其他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竟然还只是一个“名义值”,而且“标准”也不一样,是“多轨制”的。
其实,最低工资标准不是用来吸引高质量劳动力的,而是保护入城工作的一般农民工的。工厂若需要高质量的劳动力,自然会加薪聘用,不需要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反观各个地方无论发展得多好,都需要一大群农民工来“扶持”,他们做的是类似普工、服务员的工作,这群农民工是较弱势的群体,在工资上需要被保护,以保证他们在城市里至少能过上有基本尊严的生活。
或许有人认为,现在的很多年轻农民工懂得利用互联网来抒发自己的不满情绪,也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现实是,大多农民工的教育水平不高,很多东西都不懂,更不懂得维护自身权益,他们也是纯朴、忠厚的,若最低工资标准没“标准”,他们很容易被雇主忽悠或剥削。
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各地政府除了公布一个数字外,“标准”也应该明确,最好是各主要城市间能达成共识,或由中央拍板决定,有个统一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明确“标准”是个不理想的现象,若没有“标准”,一些无良的雇主就可以想出自己的“对策”来“避过”地方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例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雇主就强制员工多加班,这样一来,员工加班后的总工资就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各地政府为帮助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则变成了连累他们被强制加班的“魔手”。
最后,教育雇主也是很重要的。除了无良雇主外,其实也有很多无知雇主,他们奉公守法,没有剥削员工的本意,但由于各地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没有把“标准”明确化或统一“标准”,让他们产生了误解。例如,一家企业的老板会误以为,既然员工包括加班的工资已超过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他就不必再给员工加工资了,因此他的员工也不会因为地方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获得好处。
一些雇主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投资,处处“标准”不一样,他们产生误解情有可原。从教育雇主的角度来看,“标准”也很必要,唯有明确“标准”,才能减少对政策的误解。
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最低工资标准还是非常重要的,单单靠市场力量来决定员工的工资不够“有效”,因为雇主与工会和员工协商的机制还不完善,一般员工也仍处于较弱势的位置。但若要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就应该明确“标准”,这样才有效和公平。(杨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