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香港《文汇报》5日刊文说,李登辉被起诉,结果如何,目前言之过早,但有陈水扁被起诉判刑的前车之鉴,社会舆论必会以更严格标准加以检验,在尊重法治、程序正义、毋枉毋纵三原则下,“李登辉审判秀”登场,除了司法程序必须走完以外,场外的政治解读与角力也会同时卷入,替难分难解的政党对立、蓝绿对抗增添更多激烈元素。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特侦组于6月30日起诉李登辉、刘泰英,理由是李登辉在2004年访问南非时,应允捐赠1050万美金,并指示“外交部”若无预算,先由“国安局”“奉天项目”的钱代垫,“国安局长”殷宗文加以配合,李登辉再将“外交部”归垫款交由刘泰英成立“台综院”,李登辉、刘泰英因此被依贪污罪的侵占公有财物、洗钱罪起诉。
特侦组起诉消息披露后,震撼朝野与海内外媒体,毕竟台湾已有一位卸任“总统”陈水扁因贪污判刑坐牢,如今90高龄的李登辉被起诉,至少有10年徒刑,若再加上之前马英九因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被起诉,虽然最后无罪定谳,但连续三位“政府”领导人被起诉,毕竟举世罕见,如果依法治观点而言,当然有其正面意义;正如美国总统尼克松涉入水门事件,对美国民主也具“创造性破坏”作用,尼克松最后被特赦而逃过劫数,但尼克松对美国民主的最大贡献是:此后继任总统发生弊端,新闻界一律加上“门”字,为来者诫。
“政治打压”不具说服力
李登辉被起诉,最后结果如何,目前言之过早,但有了陈水扁被起诉判刑的前车之鉴,社会舆论必然会以更严格标准加以检验,在尊重法治、程序正义、毋枉毋纵三原则下,“李登辉审判秀”登场,除了司法程序必须走完以外,场外的政治解读与角力也会同时卷入,替难分难解的政党对立、蓝绿对抗增添更多激烈元素。
“台联党”主席黄昆辉在第一时间回应,表示这是李登辉高喊“弃马保台”发酵,“马英九以司法进行政治斗争”。证诸台湾各党政治人物涉入官司,无罪者必高呼“司法公正,还我清白”,有罪者必大喊“司法不公,政治介入”,黄昆辉的作为应作如是观。正如若干媒体会解读这是马英九表现魄力,其实马英九何来如此气魄?现任“检察总长”黄世铭固然来自马英九提名,但上任后的黄世铭如同“自走炮”,在法界一向被视为“六亲不认”,马英九如何敢作任何指示?因此,将李登辉被起诉硬性解释为“政治打压”或“政治介入”都是各执立场的反应,并不具绝对的说服力,除非有具体人证、物证,否则只是“徒托空言”、“郭公夏五”、“街头巷议”而已。
震撼力不低于大水灾
然而李登辉在公元2000年卸任迄今已11年,为何如此重大案件此时才起诉?在陈水扁执政8年期间,“李扁关系”众所皆知由惺惺相惜乃至貌合神离,最后相互指控而交恶,“大人们”在头顶上如胶似漆或视如寇仇,检察系统在状况未明时出招,无异如同“自杀炸弹客”自毁前程,聪明如前任“检察总长”陈聪明者,一动不如一静,当然不愿表态或有任何动作,更何况下层的检察官,谁有如此胆识起诉李登辉?在“检察一体”封闭文化下,李登辉的“国安”密帐案自然没有任何下文。
2008年二度政党轮替,局面为之改观,对检察体系的“机构效应”已降低,加上陈水扁被审期间为了脱罪,也把李登辉的“国安”密帐案拖下水,“要死大家一起死”,以陈水扁的位阶与身份,特侦组也非侦办不可。
以目前台湾“蓝绿再度对决”政治生态下,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固然我们尊重或理解“泛蓝暴走族”或“泛绿暴走族”各执一词的攻防,但正如耶稣所说:“西泽归西泽,上帝归上帝”,对于李登辉未来所将面对的司法程序,“司法归司法,政治归政治”,我们应以平常心面对。
但是,“李登辉大审”所引起的政治效应,还有6个半月就要举行选举,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还是随时会再引爆的活火山,目前难以预估;正如台湾每年夏秋的台风、水灾,对政治人物就是一个严酷考验,端视当事人危机控管能力而定。“李登辉大审”的震撼力,绝不会低于一个强度台风与大水灾。(胡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