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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蔡英文的“我是台湾人”难掩私利心

2011年07月13日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3日电 《香港商报》13日刊出评论说,民进党2012参选人蔡英文日前推出首支电视广告,主题为“我是台湾人”;又接受媒体访问大谈“司法改革”,背后体现了她矫揉造作、不合逻辑的选举操弄,选民必须睁大眼睛洞悉其背后的实质意图。蔡英文高谈阔论“司法改革”云云,实则难掩为个人与一党“谋取利益”之心。

  文章摘编如下:

  民进党2012参选人蔡英文日前推出首支电视广告,主题为“我是台湾人”;又接受媒体访问大谈“司法改革”,强调“不是办几个大人物,就叫司法改革”,体现她矫揉造作、不合逻辑的选举操弄,选民必须睁大眼睛洞悉其背后的实质意图。

  “台独”意识迷彩衣

  首先就蔡英文的首支电视广告而论。本来就是台湾人一分子的蔡英文,还声嘶力竭地标榜她是台湾人,若对照她倡议的“在地经济”,便形成“我是台湾人”鼓吹“在地经济”的吊诡与矛盾情结。本来一个姓名,一个属地身份,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但蔡英文“这个台湾人”别有一番用心。她在电视频道密集打出选举文宣的“首章”,毫无遮掩地凸显她的“台独”意识,深深呼唤着深绿与“独派”,目的在于稳住泛绿基本盘,此正所谓“攘外必先安内”,而后再从基本盘整军出发。要言之,诉求“我是台湾人、我是蔡英文”,她必须以“台独”意识为基调,体现出她“领军出击”时仍然万变不离其宗。

  蔡英文于两岸协商签署ECFA的前后,始终反对ECFA到底,却说词前后反复矛盾,最新的说法是民进党一旦重返执政,将就ECFA重新审酌,意味着她之于台湾经济政策主张,自然必须有别于ECFA另提出一套说词。她倡议“在地经济”,强调“结合乡村景观、生活环境、农业、研发创新产业、文化、艺术、文学产业发展,形成一个新型的综合产业,提供在地就业机会”,此项经济政策主张高举非资本主义路线,却与谢长廷在上一回选举时倡议的“幸福经济”论调,予人似曾相识的感觉。

  蔡英文的“在地经济”观,撷取谢长廷“幸福经济”的部分内涵,再囫囵吞枣地融入马当局现正推动的文创产业,所形成的“大杂烩”经济政策概念。惟蔡英文的此一政策概念参酌美国学者比尔•麦奇本在《在地的幸福经济》一书所主张的追求地方繁荣、以求自给自足,套取其“在地经济”的概念,衍生成内缩的、封闭的经济政策主张,全然不适合浅碟型、资源少的台湾经济发展之所需,充其量只是“这个台湾人”的“台独”意识的迷彩衣罢了。

  难掩谋私利之心

  其次,就蔡英文所谓“不是办几个大人物,就叫司法改革”而论。李登辉曾任台湾领导人,蔡所谓“大人物”,被起诉的李登辉当然也算在内。而同样是“大人物”的陈水扁,已经判刑定谳入狱服刑。蔡英文曾到监狱探视陈水扁,而她自担任民进党主席以来,从来没有以司法或道德角度批判陈水扁,反而一味为他要求“司法人权”。殊不知,执法者若要办“大人物”,就得证据确凿,更需要“吾心如秤”,不畏权势。蔡英文不但不给执法者掌声,反而嘲讽“不是办几个大人物,就叫司法改革”。

  尤其蔡英文认为“司法改革是为升斗小民争取人权”,若此,民进党或蔡英文曾为升斗小民争取过什么人权?以江国庆案为例,一个小兵因冤案而被执行死刑,民情沸腾,大抱不平,民进党和蔡英文为何没有强烈表态?如此看来,蔡英文所谓的“升斗小民”,莫非是指李登辉、陈水扁?因为他们涉嫌触法被诉究时,民进党内“维护人权”的动作立即启动。

  尤有甚者,蔡英文认为李登辉在公安密帐中所涉“侵占财物”,是旧体制的残余。但凡司法案件都有追溯期限,只要在追溯期限内,就无所谓是新是旧的说法。更何况起诉李登辉是特侦组本诸职权的司法作为,而且“告发人”为陈水扁,但绿营刻意扭曲事实,将矛头指向马英九,妄指马英九“政治追杀”、“办台湾人‘总统’”,借此吹起民粹的号角,撕裂族群牟取选举利益。因此,蔡英文高谈阔论“司法改革”云云,实则难掩为个人与一党“谋取利益”之心。(潘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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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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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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