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9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19日刊文说,广东顺德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年功积累金制,以鼓励廉洁奉公。受访学者指出,这项规定动机值得肯定,但此举无形中降低了对公务员政治伦理的要求,背后有需检讨之处。
文章摘编如下:
广东顺德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年功积累金制,以鼓励廉洁奉公。受访学者指出,顺德当局出台这项规定,动机值得肯定,但此举无形中降低了对公务员政治伦理的要求,背后有需检讨之处。
据广东省委党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即将在顺德上岗。近日,顺德出台的《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指出,除根据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外,顺德还准备建立年功积累金制度,这是政府为鼓励聘任制公务员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并保障其退休待遇所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这项年功积累金制度,聘任制公务员每年将根据比例累积一定的数字,当他们正常离职或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这笔金额,但如果受到处分或被开除,将不予以发放。
以一名25岁、月薪为5000元(人民币,下同,约1000新元)的聘任制公务员为例,如其顺利工作至60岁退休,将可领取总额为27万3000元的年功积累金。
顺德区组织部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指出,顺德建立年功积累金制度,是为了鼓励聘任制公务员做好工作。
这将是顺德聘任制与委任制公务员在待遇上的区别之处,后者在辞职、离职或退休后,除了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将无任何补贴可以领取。在晋升方面,聘任制公务员将与委任制公务员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肖滨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控制官员腐败一直是项难题,顺德政府出台规定,希望以此要求公务员廉洁守法,动机无可厚非。不过,肖滨指出,公务员与普通百姓同为共和国公民,其工作职责原本就应克勤职守,爱岗敬业,不应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这是对其基本的职责要求,而如果不同用工性质的人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公职人员在退休时可拿到一笔额外的钱,将会暴露出公平性的问题。
肖滨也认为,公务员有相关的政治伦理要求,即应该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不贪污不受贿,如果对不违反基本要求的人加以奖励,那么,便隐含着降低政治伦理标准的意味。
在顺德之前,深圳在去年8月也公布了对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的试行办法,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三重保障的养老机制,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三者结合。深圳当时提出的这一职业年金制,引发了会否变成公务员补贴的质疑,目前,深圳的这一试行办法仍在制定细则之中,尚未正式开始实施。(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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