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民进党团修订两岸关系条例藏有机锋
中新网7月23日电 《新华澳报》23日刊文说,台湾“立法院”将于24日召开临时会。民进党党团则推出两大优先法案,其中一项就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由于2003年对《两岸关系条例》的修订,是经过一年时间的艰难协商才获通过的,故估计今次的修订,应不可能在4天内完成。因此,民进党推出《两岸关系条例》修改草案,估计是种心理战术。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立法院”将于24日召开临时会。民进党党团则推出两大优先法案——《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为此,民进党中央日前由党主席苏贞昌亲自出面召开记者会,该党执政县市首长与“立院”党团三长则列席助阵。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强调,民进党已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最优先、非过不可法案,如果临时会无法过关,下会期也务必通过。
“立法院”上一次大规模修订《两岸关系条例》,是在2003年。当时是因为两岸关系发展迅速的事实,走在法令限制的前头,但由于民进党仍然坚持“台独党纲”,大陆拒绝与其进行两岸协商,而使得扁“政府”不得不被迫修订《两岸关系条例》,以作适应。
至于民进党今次修订《两岸关系条例》的主张内容,按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日前在记者会上所说,包括将陆资来台相关规范,由过去主张的制定大陆人投资条例草案,改为列入《两岸关系条例》规范,提升为法律位阶。将禁止投资业别由“正面表列”改为“负面表列”。该“草案”为强化审议机制,建议设立由“经济部长”召集的“陆资投资审议委员会”,并订定陆资民间资本来台审议门坎为5亿元(新台币 下同),5亿元以下由主管机关进行简易审查;但有党、政成分的公营资本一律纳入审议。
由于2003年对《两岸关系条例》的修订,是经过一年时间的艰难协商才获通过的,故估计今次的修订,应当是不可能在短短4天之内就可以完成修法。因此,民进党的推出《两岸关系条例》修改草案,估计是一种心理战术。其目的是,其一,以此来在临时会上反制国民党,迫使国民党释放善意,在美国牛肉等法案中做出退让,或是同意将民进党团提出的其他法案,列为下一会期的优先法案。这样,民进党团就既能抛弃“麻烦制造者”的恶名,又能坚持原则。
其二、掩盖自己的窘境。民进党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集中应赢未赢,是在于未能缩短“最后一条路”。那就干脆主动提出修订《两岸关系条例》,证明民进党是有决心改善两岸关系的,而且比马“政府”还要积极和主动,并首先从法源依据做起。这又可建立及强化民进党的法治形象。
其三、贬低国民党。正如前述,马“政府”虽然也有提出要修法,但只是像过去那样的只修改个别条文;而民进党则是除非不出手,一出手就是动大手术。比照之下,谁还再敢说民进党保守?(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