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湾酒驾连坐处罚用意善良 却开法治倒车
中新网9月28日电 台湾交通部门近日宣布将修法对酒驾处罚采取“连坐法”,同车乘客如未加劝阻要连带处罚3000元(新台币)。台湾《联合报》28日刊文说,台湾交通部门想用连坐法来遏阻酒驾,用意虽良善,但手段显不相称,不免让人觉得是开法治倒车。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交通部门宣布将修法对酒驾处罚采“连坐法”,同车乘客如未加劝阻,要连带处罚3000元(新台币 下同)。台湾内务部门负责人李鸿源表示,连坐处罚在执法上有困难;法务部门官员也反对,认为同车乘客并不是酒驾行为人,采“连坐法”会株连无辜。看来“连坐法”并不是好主意。
酒驾肇事酿祸屡见不鲜,已成为社会的“新公害”。台湾交通部门想用连坐法来遏阻酒驾,用意虽良善,但手段显不相称,以致难获其他部门支持。此事,也暴露出台湾行政机构部门间的协调出了问题。
“连坐”处罚的点子,战国时代即有。秦孝公时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当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必须举发,否则十家连坐受罚。但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在民智已开的今日,实施连坐不免让人觉得是开法治倒车。
连坐处罚最不合理的地方是,乘客虽有道德责任提醒驾驶人不可酒驾,但他毕竟不是行为者,如何苛责他负法律责任?若提醒了驾驶人,但对方置之不理,要怎么罚?网络上还有人举例,万一老公酒驾开车,老婆不愿上车,结果被打,造成家暴谁负责?
加强取缔酒驾,是台当局的责任,但现在交通执法人员取缔不力,却想将责任转嫁到同车乘客身上,是很奇怪的事。台当局失职,怎可用“交通安全”的大帽子,来任意扩大科罚人民?如果连坐还达不到效果,是否要再修法处罚车商、酒商?
要遏止酒驾,可选择加重罚责、加强劝阻,或推广代驾。例如,日本酒驾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让酒驾者坐牢,看看还有谁敢再酒后开车。这些都比连坐合理。(苏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