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贪官”
2012年12月17日 15:10 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 参与互动(0)
云南省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因贪污受贿最近被判刑十二年。官方传媒称陈锡诚为“非典型贪官”,意思是指他的赃款数额不大,没有男女作风问题,而且他是专家型人才,对云南的建设有较大贡献。
陈锡诚被查获的财产包括:几瓶泸州老窖、几条红塔山香烟、几块廉价玉石、一套西服、两个房产证、二十多万元存款、一个证券帐户。连办案人员都曾困惑:这是贪官吗? 判决书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朴素与贪婪并存,在崇高与丑恶间挣扎的“非典型贪官”形象。
陈锡诚在官场最得意的时期,生活简朴、为人低调,刻苦钻研。他认为吃喝嫖赌属于低级趣味,他迷恋电子游戏,常常在夜里光顾偏僻小巷里的游戏室,以此来消磨漫漫长夜,有“隐于市”寻找“自我放逐”的清高。同时他又迷上炒股,但一次次被“套牢”后,资金出了问题。为了能继续搏杀,他开始一万两万的向曾经有求于他的“老朋友”索贿,从而走上犯罪之路。
非典型贪官也是贪官,只是贪的胆子还不够大。“典型”贪官则是胆大包天,贪得无厌,像同期受审的湖南省长沙规划局原局长顾湘陵,级别比陈锡诚低,却拥有逾亿家产。他收贿,妻子保管,大批赃款甚至存到了香港汇丰银行。情妇出问题受审查,他原想摆平事件,不想暴露了自己。一个“贪”字,诱发人性的多少丑恶!
(摘编自香港《大公报》 文/慕 秋)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