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合理治疗
根据卫生部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高血压患者2亿人。虽然高血压的知晓率为30.2%、治疗率24.7%、但控制率却只有6.1%,大多数有治疗却不能满意控制。究其因,在医、在患都有不同程度未遵“指引”治疗使然。不同国家地区都有“高血压防治指引”,原则上则大同小异。
在临床上,不在同一日内,三次测量血压(一般隔2周测量1次)超过正常,方可诊断为高血压。按收缩压(SBP)、舒张压(DBP)値(mmHg)分三级:1级SBP 140-159和(或)DBP 90-99,2级SBP 160-179和(或)DBP 100-109,3级SBP 180和(或)DBP 110。可结合以下情况进行危险分层:
1. 危险因素:年龄>5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缺乏体力活动;
2. 靶器官损害: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内膜增厚、斑块、肾功能受损;
3. 临床疾患:脑血管病、心脏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
综合来说,危险分层为低危:高血压1级、且无其他危险因素。中危:(1)高血压2级或(2)高血压1级伴危险因素1-2个。高危:(1)高血压3级或(2)高血压1或2级伴危险因>3个或(3)靶器官损害或(4)临床疾患。
所有高血压患者一开始都要采取非药物(即改善生活方式)治疗。做到减少食盐、规律运动、合理飮食、控制体重、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低危者可历时3个月,中危者1个月随访监测血压及其他危险因素。如SBP<140和DBP<90可继续监测,毋需用药;如SBP>140和DBP>90则开始药物治疗;高危者,一开始即应药物治疗。
高血压控制目标个体化:一般高血压患者应降至140/90以下;65岁及以上老年高血压患者收缩压应控制在150mmHg以下;伴有肾脏疾病、糖尿病、病情稳定的冠心病高血压患者一般目标为<130/80mmHg。
开始治疗后,继续监测血压。按医嘱定时定量服药、定期覆诊、观察疗效和副作用。有针对性调整用药,使血压达标,并以最少有效耐受剂量药物长期维持。若有血糖、血脂异常、靶器官损害,亦须一并作出干预。
(摘编自《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