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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遏制酒驾 严刑峻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2013年07月11日 1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1日电 台湾《旺报》11日刊载《严刑峻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文,文章指出,台湾为治理酒驾现象接连祭出严刑峻法,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酒驾。因为法律并不能对付道德失落现象,甚至会因为法律涉及面太宽而压缩了个人的自由权益,在人们心中深植尊重他人生命的观念才是根本之道。

  文章摘编如下:

  酒驾肇事悲剧一再发生,台湾社会对屡劝不改的酒驾者深恶痛绝。尤其不久前,一位年轻优秀的女医师,又因酒驾不幸丧命,引起社会愤慨,舆论痛斥台当局态度不积极、没有用严刑峻罚惩治酒驾,导致憾事一再重演。

  当局真的对酒驾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吗?今年元旦开始,立法通过的新制规定,降低酒测开罚标准至0.15,罚款也从6万上调到9万新台币。新制严刑峻法上路后,肇事案件仍然持续发生,行政部门又祭出更严格的酒测执法,民众若拒绝酒测,检警可将驾驶人当“公共危险罪”现行犯逮捕、送交医院抽血检查。强制抽血措施,引起人权团体的抨击,认为已违反比例原则、侵害人权。但在民意的压力之下,行政主管部门不但坚持,更一度提议应对酒驾者实施“预防性羁押”,直接拘禁人身自由。

  接着又发生几起公务员酒驾事件,在社会“反酒驾”风潮下,“行政院人事总处”研议实施连坐制,规定公务员酒驾主管连带受罚,引起“考试院长”关中的反对,认为连坐处分“是落伍的想法”。

  酒后驾车并无犯罪的故意,而且“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本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道德规范,以法律介入道德问题是否适当,本存有讨论的空间,企图以严刑峻法遏阻犯罪,更是不切实际。

  人类数千年历史已经证明,徒法不足以自行、重惩不能禁绝犯罪。倘若社会缺少道德感,放任 一己之私,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即使所有酒驾行为都重判死刑,仍然不可能完全禁绝冒失的酒鬼行为,不过增加一些死刑冤魂及社会暴戾气氛而已。立法及行政部门为了平息民众的愤怒,一再扩大法律权力,酒驾事件未必减少,但有了侵害人们权利的隐忧。

  尤其,法律愈多、管理的层面也愈多,人们的自由就愈少,对付没有道德、或道德失落现象,法律有时而穷。其实,徒法难以自行,更多的法律,并不能确保社会祥和安定,如果能在 人们心中深植尊重他人生命的观念,才是根本之道。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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