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 应从功能性着手
中新网12月17日电 台湾《旺报》17日文章称,两岸两会自2013年开始,便着手商谈互设办事处议题,台湾内部有不同声音。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本身就具有民间性质,应该定位在“并非官方性质”,所以“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并不能等同解释成“两岸互设办事处”。
文章称,台北官方对于办事处设置的立场非常明确:首先要求的是办事处必须具有实质功能,但可经由双方谈判后取得共识。其次,具有人道探视权,但不等于是“领事探视权”,因为双方非国与国的关系。第三,该机构固为服务性、事务性,但与“外交”及“领事”功能无涉。
互设机构非“外交”
企业看待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往往是从两岸政策与法规随着两岸关系变化而演进、以及双方确实有其需求与必要的角度出发。企业也同意台湾应以“循序渐进”方式,于大陆设置“综合性”办事处,以整合各部门资源与人力,达到提升效率与节省成本之目的,这是企业界看待此一议题的切入点。
文章称,经过多方收集资料以及密集研究结果,发现各界、不管是朝野或是官民态度,对于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基本上都是持正面的态度,但对于涉及到办事处的功能及性质讨论时,才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两岸两会≠两岸
文章指出,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本身就具有民间性质,当然就应该定位在“并非官方性质”,所以“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并不能等同解释成“两岸互设办事处”。台北在未来应将解释的重点摆放在此,因此在功能性问题上,可以十分坚持而且明白说明,同时在形式上,也要强调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确实是没有办法兼顾到一些“主权”或官方性质的功能。(邵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