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4日电 美国《侨报》13日刊文说,中国多地流入“HD假钞”, 在整个假钞的流通泛滥链条中,人们会惊讶地发现:因为打假行动“百疏一密”,使制假贩假者能逍遥法外;因为拥有没收假钞的权力,银行可以“坐在屋中观雨”,不受任何影响;只有那些诚实、守法且无辨别能力、急需保护和援助的弱势群体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文章摘录如下:
有关“HD假钞”的新闻近日依然占据着大陆媒体的显要位置,其中一条分外让人揪心:重庆一对农民工夫妇一共领了2400元(人民币,下同)的工资,舍不得用,揣在怀里过了半个月,近日却发现其中竟有1900元是假钞。
假钞为祸令人揪心和愤怒。而更可恶的是那些企业,竟将假钞当作薪酬支付给毫无防备甚至缺乏识别能力的农民工。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果发现或收到假钞,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花出去,只能无偿地如数上缴银行,最后由央行统一处置。但这一法律制度的畅通实施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人人都能自觉守法,发现假钞即上缴执法机构;二是人人都是辨假高手,一见假钞便能拒之千里。两者如缺一,就无法杜绝假钞的继续流通了。
上述农民工收假案例,其实就是两个条件都已缺失——发薪企业知假不报,农民工夫妇却不识假。而像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大陆决不是个案。
换言之,在整个假钞的流通泛滥链条中,人们会惊讶地发现:因为打假行动“百疏一密”,使制假贩假者能逍遥法外;因为拥有没收假钞的权力,银行可以“坐在屋中观雨”,不受任何影响;只有那些诚实、守法且无辨别能力、急需保护和援助的弱势群体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正如那对农民工夫妇,尽管1900元假钞对他们来说是不能承受之损失,他们很无辜和无奈,但却是他们最终为假钞埋了单。
因此,北京知名学者毛寿龙就批评说,大陆现行的反假钞机制实际上不是鼓励民众把假钞交给银行,而是鼓励假钞在民间流通。
更有专家开出激励药方:一方面给予上缴假钞的民众相应补偿;另一方面,对举报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事实上,据大陆央行不成文的规定,对于警方和商业银行而言,只要发现和捣毁制售假钞窝点,央行均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那为什么这一规定不能适用到普通百姓中呢?
遏制假钞流通原本是警方和央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笔者却未闻警方和央行在假钞肆虐中受到冲击和影响,更遑论承担责任,反而是那些普罗大众却要无辜蒙受损失。
笔者以为,大陆打击假钞之法律制度不仅存在漏洞,而且有失公允,亟待完善与修正。(钟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