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香港《文汇报》17日刊文说,解放军《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于早前印发全军执行。军事观察家认为,这不仅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制度保证,还在加快干部工作民主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势必在关联制度机制方面引起“化学反应”,进一步推进军队内部民主建设进程。
文章摘录如下: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的《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于早前印发全军执行。
北京军事观察家认为,这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军队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重要举措,不仅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制度保证,还在加快干部工作民主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势必在关联制度机制方面引起“化学反应”,进一步推进军队内部民主建设的进程。
更加注重程序公正
由于军事工作的特殊性和自身发展的历史环境,解放军在军官任用程序上有着自己的特色。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发展,军队高层高度重视依靠科学规范的程序选人用人,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和优良传统。
但由于体制的封闭性、程序的笼统性和上下级的高度服从性,军官任用工作中违反程序选拔、不按程序任免、跳跃程序办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规定》对选拔后备干部、任用提名、听取群众意见、党委研究决定、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进行了严密的规定,步骤措施更加规范具体。
程序既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民主和监督的必要载体。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军官,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改进党管干部方式一致起来,使选人用人的运行机制更加严密顺畅,可有效防止干部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个别人的独断专行,也体现了程序公正比结果公正更重要的现代法治理念。
据了解,解放军干部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到74.1%,团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了82.98%。广大军官特别是年轻军官对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呼声较高,军委领导也一再强调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规定》从严格程序入手,体现了拓展民主、落实“四权”的要求。
一是拓展了干部推荐中的民主。《规定》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二是拓展了干部考核中的民主。提出没有经过民主测评程序或民主测评中没有获得三分之二群众好评的不能作为预提对象。
三是拓展了干部讨论决定中的民主。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必须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由集体做出决定。
四是拓展了干部监督中的民主。《规定》正式将征求纪委意见纳入干部任用提名程序,并实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定》从程序上明确发扬民主的范围、节点和违反程序的处理要求,可有效压缩干部任用中论资排辈、长官意志的空间,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和平民出身军官的成长。
在解放军系统中,军官任用是最为重要的工作。实施好《规定》,关键是有关各方要严格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熟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工作,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越权;政治机关特别是干部部门要精通《规定》,带头按照《规定》开展干部工作;广大干部要了解《规定》,正确行使民主和监督权利,共同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定》的良好氛围。(妮尔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