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房在房产局仍属未销售 开发商涉嫌违规售房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买到合适的房子原本值得高兴,然而,山东淄博世纪康城小区的一些业主却因为好不容易买到的房子而备受困扰。最近,世纪康城小区的部分业主给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反映自己购买的房子却在房产局网站上显示仍是未销售状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两年前,山东淄博的市民王先生在世纪康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如今,他却对这套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疑问。王先生在淄博市房产局的网站上搜索时发现,自己两年前购买的房屋目前显示的状态仍是尚未销售。
王先生:我就一栋一栋看,我就发现我那栋是没有的。
记者:您发现,它是在未销售的状态?
王先生:对对对。
记者:您有在售楼处看到您的房子的状态么?
王先生:售楼处那边已经显示卖掉了。
为什么已经销售的房屋在开发商和房产局所显示的信息会大相径庭?在世纪康城小区的售楼处,记者也看到,墙壁上粘贴的各楼层的预售许可证中,最早的签发日期为2011年7月,而王先生则早在2010年便与世纪康城的开发商——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中曾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也就意味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曾涉嫌违规销售商品房。
淄博市房管局政策法规科的工作人员也证实,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销售行为属于违法,但这位工作人员也同时表示,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目前房管部门很难采取行动。
房管局工作人员:当时没有,就是在这一年多的空隙里,你来投诉他,他是违法的。但是现在他所有的要件都齐全,这就是允许的,因为他手续已经齐全。
记者:在这一年多的空隙里面,没有人投诉他,就没有人管了?
房管局工作人员:就没人管。
记者:这算是个灰色地带,是么?
房管局工作人员:嗯。
受理投诉是否就是房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监管的唯一途径?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又该如何受到约束?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