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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规:新建小区达15万平方米必须配建幼儿园

2012年02月22日 14: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武汉市今天(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意见》。此举被认为是政府向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下的“治本”一刀。

  刚刚出台的意见中规定,凡是在武汉市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居住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一律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幼儿园至少要设6个班,入园人数为180人,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940平方米。如果住宅区居住户数超过3750户时,应配套建设2所以上幼儿园。

  意见明确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即土地竞得单位建设,用地一律按划拨方式供应,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人民政府,然后由区教育部门接收、管理、使用。教育部门代表区政府接收幼儿园后,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内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幼儿园用途。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开发商,相关部门将不审批、不验收。这个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适龄儿童上幼儿园有了保障。

  目前武汉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85个,在园幼儿18万多人。全市在园幼儿生均建筑面积6.06平方米。这个意见出台后,武汉全市在园幼儿生均占地面积将提升到1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幼儿园办学条件也会进一步好转,每个幼儿园还将建学前教育功能室,用于满足孩子的小手工、小游戏,提升幼儿教育的素质要求。(记者张昀)

【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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