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楼盘被曝收"两管三线"费用 合同有三版本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两管三线”这个词对于购买过房屋的消费者可能并不陌生。最近四川省营山县的黄小姐称自己买的新房,收房时开发商要求额外缴纳一笔两管三线的费用。四川营山县有相关规定,明令禁止两管三线不可以额外收费,那为什么开发商还可以逆势而上,大行其道呢?
“两管三线”的两管是指燃气管道和自来水管,三线是指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明确规定两管三线的安装费用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购房者不再向商品房开发企业另行支付安装费用。那么黄女士所说的这家公司又是用什么方式让业主缴纳这笔费用?是否有票据呢?
听说一期二期有人退了款,黄小姐也要求退款,但却没那么简单。原来曾经的购房合同有三个版本,退款因人而异。调查至此,谜团似乎越来越大,两管三线这简单的四个字背后的文章似乎也并不简单。
之后记者联系到了本次调查的核心人物,四川省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行政部部长王卫东,他也是开发商方就两管三线问题与业主沟通处理的负责人。采访中这位负责人频频提到合同附款,说这部分费用在付款里面有明确说明,只是销售人员没有交代清楚,至于收费不统一也是诸多客观条件所致。
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三星锦城的业主联名向营山县委反映开发商不合理收费问题,县委也成立了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但是相关负责人称,调查结果会在本月月底公布。
关于两管三线的收费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含在房价里还是额外缴纳?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燕: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两管三线"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基本上是各地都有一些政策性规定,四川省的物价局和建设厅在08年的时候发布了关于商品房价格构成的通知里面,就把"两管三线"很明确的说应该放在商品房的价格构成的成本价里面,也就是说09年1月以后所有的新的购房都不应该再有这笔费用了。
开发商负责人提到销售人员没有交待清楚,收费不统一也是有很多客观条件所致,比如说电力还有燃气公司等等,开发商的说法是不是合理合法呢?
嘉宾包华:我认为肯定不合理,首先,任何一个价格的标明都应该是明码标价的,是法律规定的开发商的义务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建设过程中如果市政配套服务费用发生了变化,那也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成本的增加,消费者在购买房屋之初就已经付费了,交房之前市政费用的变化其实跟双方的交易成本没有任何关系,这应该是开发商来单独承担的。
在记者的调查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购房的合同有三个版本,这样的一个合同形式是不是合法?
张星燕:目前本案来看因为购房合同其实三种,有的是约定了"两管三线"费用,有的是写入总价的,我觉得是这样不违背当时政策当地政策部门规定的"两管三线"费取消的合同版本应该是合法的,其他的合同版本本身就是违法的。
如果最后的调查认定"两管三线"是不合理收费,这些业主该怎么维权?
张星燕:我认为业主可以采取到物价局相关部门去进行投诉要求退款,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而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