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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公租房建设规模空前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23日 1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五”开局之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提前超额完成了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计划开工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目标的提出,以及2011年开工的大量在建项目,注定了2012年将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始终将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住建部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保证住房保障分配结果公正、住房保障资源的公平善用

  一问:土地、资金压力如何缓解?

  张学勤:资金和土地落实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础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供应、财政投入、企业融资、信贷、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证资金和土地落实,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各地要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提前确定地块,开展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土地供应紧缺的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的原则,制订试点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试点。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中央将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不低于2011年1526亿元的标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补助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6亿元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地方统筹用于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林、垦、煤棚户区改造5类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优先安排,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市县财政也要积极落实各项资金来源渠道。

  此外,还要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要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范围。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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