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应对“限购”招数多 一万元可买购房资格(2)
部门说法:
“漏洞”很难杜绝
这种漏洞,是否能够杜绝?记者在海珠区地税服务厅了解到,要办理个人纳税证明,必须要由工作单位来办理。如果是外地户口,只要他找到愿意挂靠的单位,而该单位愿意为其缴税也行。税务部门只认劳动合同,其他的很难甄别。
而对于房管部门来说,盖着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岂能不认?他们更无法去甄别购房者是不是为了购房资格做了假证明,把关还是需要税务部门。
制度探讨
限购效应初显 呼吁房产税替代
黄韬表示,限购持续的话,有的规避限购的方法风险大,老方法也不能常用。所以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豪宅的成交明显回落。
韩世同表示,应该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允许购买第三套房子,比如高端住宅。不过,黄韬表示,差别性限购政策会很难做,还是建议用房产税来替代限购政策,因为“楼价不一定会因限购而下降”。
记者在“君华·天汇”同销售人员的对话
记者:“房子是很不错,但没购房资格怎么办?”
销售:“这个不用担心,可以用亲戚朋友的名义啊。”
记者:“房子这么大的事情,用别人的名字怎么放心?”
销售:“那有孩子吧,孩子多大了?”
记者:“才两三岁啊,有买房资格吗?”
销售:“如果16、17可能还有办法,两三岁离18太远了。”
记者:“满了18岁就有购房资格了?”
销售:“是。还可以用爸妈的啊。”
记者:“我爸妈不是广州户口,也没有工作,没有社保证明啊。”
销售:“这个放心,我们肯定会帮你搞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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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豪宅销售不违规代办购房资格?
可找公司代办
记者在珠江公园南门对面的颐德公馆看到,这个每平方米均价四万五的楼盘售楼部里,销售人员比买家还多。当记者询问自己在广州已有多套物业,是否还能购买时,销售人员的热情态度有所转变:“那你就买不了房了。”当被问及如利用外地亲人的名义购买是否可行时,销售人员表示,除非能提供外地亲人在广州一年的缴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否则无法购房。
在珠江新城冼村路与临江大道交界的“博雅首府”,记者走进售楼大厅时发现,根本没有买家在场。当记者提出拥有多套物业的情况,大厅唯一的一名销售人员立马回复:“现在限购政策还有效,你没办法买多套物业了。”记者表示自己有办法帮自己在外地的家人办好税收证明,销售人员说: “我们不保证你的证明能过,你们自己搞定。我们不负责这一块。”
在花城大道的“嘉裕君玥公馆”,销售人员面对记者的疑问很熟练表示:“如果你有关系找公司办到纳税证明,就可以买多一套房子。”不过,当记者询问可否代办时,这名销售人员笑称买家必须自己“搞掂”。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