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武汉房地产开发要完成8100亿投资
“十一五”期间,我市房地产开发完成3192.25亿元,比“十五”时期大幅增长236.6%。昨天公布的“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房地产开发要完成8100亿元投资,其中住宅投资5265亿元,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比“十一五”多3.15平方米。
适时调整我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
“十二五”期间,从投资规模来看,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209个,总建设规模达9847万平方米。从项目性质来看,有155个住宅项目。
商品住房建设按照“小幅平稳增长”的原则安排建设。结合实际,适时合理调整我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使我市新增商品住房与保障房占住房总量85%。
推进四新、杨春湖、后湖组团大型居住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调整优化主城区居住用地布局,严格控制中央活动区的住区开发。
依托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引导旧城居住人口向外疏解,全面推进四新、杨春湖、后湖组团大型居住区建设,以后湖、古田、站北、谌家矶、南湖、白沙洲、四新、关山、杨园、黄金口等为重点,集中成片建设和完善大型居住区。
集合产业布局,在新城组群集中建设盘龙、汤逊湖、豹澥、流芳、吴家山、金银湖、后官湖等大型居住新区,积极引导常福-军山、阳逻等配套居住区,结合中小型工业园、就近配套布局一批小型居住区。
二环内限建工业厂房
按照“相对聚集、分层布局”的原则,二环内严格限制建设工业厂房、二环线至三环线间调整改造工业厂房用地布局,依托重大产业园区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发展都市工业园,三环线之外重点建设工业厂房。
新建商品住宅装修房比例要超过20%
到“十二五”期末,每年增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150万平方米,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目标,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累计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装修比例超过20%,中心城区达到30%,新建住宅与2010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积减少20%,推行住宅性能评定制度,保障房率先贯彻住宅性能评定标准。(记者 马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