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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房产中介店长卷走购房者25万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3月05日 15:5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海口两购房者通过海口一房产中介门店买房,结果房子尚未买到,25万元购房款却被房产中介门店店长卷走不知去向,目前购房者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两名购房者认为,该房屋中介门店所属公司——海南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应为他们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公司则表示只愿承担他们经济损失的20%,如不满意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欲买房结婚 青年被骗首付14万

  王鹏伟是一个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去年,经过和女友商量,已经在海口工作的他决定买房结婚。去年10月底,王鹏伟在网上看到了位于海口市凤翔西路的宝泰温泉花园一套房屋的出售信息。通过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王鹏伟联系到了作为中介的海南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恒福居门店店员张龙。在实地看房后,王鹏伟对这套91平米的二手房比较满意。

  2011年11月1日,王鹏伟来到位于五西路的恒福居门店,见到了恒福居门店店长邢书雷。经过双方商定,将房屋售价定为48万元,其中包括佣金和过户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当天下午2时左右,王鹏伟交给邢书雷1万元整作为定金。

  11月5日,邢书雷给王鹏伟打来电话,说已和房屋所有人协商好,同意以48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并以“保证双方利益”的理由要求王鹏伟再交7万元的保证金。第二天,再次交给邢书雷7万元(加上此前的1万元定金共计8万元)之后,双方签订了委托购房协议书。

  在王鹏伟提供的委托购房协议书中,记者看到,该协议书约定,乙方即代表中介方恒福居的邢书雷如在2011年11月30日仍未能将该房屋进行过户更名,将全额退还甲方过款项。

  11月底,邢书雷再次联系王鹏伟,告知其银行贷款申请已经通过。首付款为14万元,算上之前的8万元,需其再交6万元。11月30日,王鹏伟再次来到恒福居门店,交给邢书雷6万元,邢为其开具了收款收据。至此,王鹏伟共交给邢书雷14万元现金。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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