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上一页 海口:房产中介店长卷走购房者25万(3)

2012年03月05日 15:5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员工携款逃走,公司应当负责。”王鹏伟认为,邢书雷在公司登记的人事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这说明公司的管理本身就存在问题。现在员工出了问题,公司理所当然的要承担责任。据该门店店员小张介绍,邢书雷并不是公司的资深员工,上班仅半年时间。

  记者了解到,海南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重庆钢运房产海口营业区,主要从事二手房销售、新楼盘代理销售、写字楼的出租买卖、土地买卖等业务。

  律师:房产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在购房者房款被门店店长卷走这一事件中,海南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记者就这一问题先后采访了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晖和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成员陈洪德律师,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不管“邢书雷”的相关身份信息是否假冒,房产中介公司都应对购房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这一过程中,“邢书雷”是代表房产中介公司在履行职务行为。而公司在聘用时对其身份审核不严,更应为此承担责任。

  另有业内人士称,在前述购房者购房款被中介门店店长卷走这一事件中,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购房者所有的款项都是交予房屋中介方,即恒福居门店店长邢书雷,而并没有与房屋所有人直接联系。由此,才给中介方邢书雷有机可乘,卷款逃跑。业内人士建议,为了防止中介从中耍滑头甚至携款逃走,买方应尽可能的将定金及首付直接交予上家卖方并要求其开具收款收据,以防止出现纠纷时无据可查。

  “把定金和首付款直接给中介会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中介拿了房款跑掉,你打官司都找不到人”,一业内人士说。(记者 宁远)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