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3.15盘点:房屋质量设计缺陷仍是投诉重点
中新网3月15日电 今天是第3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今天,消费者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消费问题、难题总是会引起集中关注。
今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从整体投诉情况分类来看,质量问题占50.2%,营销合同问题占10.3%,价格问题占5.3%,安全问题占1.7%,计量问题占1.3%,广告问题占1.8%,假冒问题占1.5%,虚假品质表示问题占1.6%,人格尊严问题占0.3%。而具体到房屋及装修建材这一消费领域也不外如是。
“在房屋及装修建材的消费领域,房屋质量、设计缺陷仍然是投诉的主要问题。与此同时,合同问题今年以来变得更加突出。此外,开发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备受诟病。”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近日在作客中新网视频访谈的间隙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虽然关于房屋及装修建材的投诉数量占总投诉量的比重并不高,但是投诉的标的额总额却十分巨大。而他在提醒消费者小心消费谨防消费陷阱的同时也告诫开发商,“宣传要诚心、合同要公平、销售要有诚信。”
房屋质量问题仍居首位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的《2011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中,中信凯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的商品房阳台存缺陷而遭业主投诉上榜。另据荆楚网3月6日报道,一对儿小夫妻甚至因为所购婚房质量问题严重而被迫将婚期一拖再拖。
事实上,楼板开裂、房屋漏水、墙皮脱落…种种房屋质量问题已是屡见报端,如此高的房价下买来的房子竟然是残次品,这让很多购房人十分恼火。消协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存在严重缺陷,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缺陷的,应当承担修理、重做等民事责任。
合同争议有增无减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投诉情况分析,2011年涉及合同争议的投诉量同比上升了5.3%。而在62781件关于合同争议的投诉中,关于房屋及装修建材、房屋装修物业管理的投诉就达到5044件,占总投诉量的8%。邱建国坦言,当前开发商在合同中“做手脚”的行为并不鲜见,而他在提醒消费者注意合同条款的同时也告诫开发商一定要保证合同的公平性,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的《2011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恒大盛宇(清新)置业有限公司就因未能如期交房遭投诉上榜。而在浙江义乌,甚至有楼盘既没房产证也没购房合同就已经在当地二手房市场挂牌销售,这也给购房者买下了巨大的消费隐患。
由于房产交易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容易发生纠纷,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并查验其开发商是否具有相关的售房资质。如发生纠纷,可以第一时间向消委会进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促销手段暗藏消费陷阱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3月7日起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消协提醒:购房面对“白金卡”、“VIP卡”优惠营销别图便宜》一文。该文披露,曾在去年被央视曝光涉嫌违规操作的白金卡,正以新的形式出现在购房市场上。
中消协指出,白金卡涉嫌多项违规:一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违规通过办卡方式变相销售;二是办卡开具的是“信息服务费”等,最后不能计入房款,一旦出现退房纠纷时,这部分财产权得不到保障;三是这种办卡优惠的手法多是以电子商务模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组织营销,这些网商或没有中介、居间资格,或涉嫌违反税收有关规定。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作为多年积蓄甚至是几代人积蓄才能购买的高额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必须注意,商品房销售是否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并要注意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确的费用。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除了房屋质量等硬伤,开发商在售楼时所承诺的配套设施,到最后不是与宣传效果大相径庭就是迟迟不能落实,这也让越来越多的购房者觉得忍无可仍。邱建国也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开发商所承诺的配套设施不能到位,包括曾经有业主遭遇开发商在交房时竟然要求加房价,这些都暴露出了开发商的诚信存在很大问题。
此外,去年以来,京沪等地业主因“降价”而冲击售楼处的行为,被批评为契约精神的缺失。有业主指出,销售房屋时开发商作出的承诺不能兑现,同样也是缺乏契约精神的表现。
去年12月,因为此前承诺的小区周边学校和医院配套大幅缩水,北京楼市明星项目——中粮万科长阳半岛项目就遭遇200多名业主集体到项目售楼处进行维权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