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 “房不胜防”(4)
物业纠纷难避免业委会是关键
近年来,物业纠纷问题非常普遍,几乎每个楼盘,甚至每个业主都会有物业方面的种种烦恼,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物业、演员李念与“地产大炮”任志强关于物业的口水战就是典型。据统计,目前,北京有将近6000个小区,越来越多的人成了“业主”。与此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频繁发生,物业纠纷不断增加,业主越来越感觉不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了。物业公司的配套不齐全、服务跟不上、收费不透明、侵犯业主权利等成为物业纠纷的来源,而且愈演愈烈,近日,北京某楼盘甚至出现业主集体要求更换物业的情况。
□案例
2009年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示电梯间及楼宇外的广告经营收益,该纠纷经历几年终于在近日落下帷幕,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业主方获得86万余元的公共空间收益。
根据相关合同,朱雀门小区物业北京嘉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楼外广告位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物业收取经营收入中的15%作为佣金。但是由于物业一直未对业主公示收入,于是赵普在2009年将物业告上法庭。
>>律师看法
对于此案件,刘伟涛律师认为,小区的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由这些公共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当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把持这部分小区公共收益的往往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占有这部分收益,不仅不给业主而且不进行公示。物业公司的这些行为,已经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利。诸如此类的物业纠纷非常多,当因小区公共收益而引发物业纠纷的时候,单个业主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集合全体业主的力量合法有理有据地去维护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