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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城区旧宅买卖要补地价

2012年04月26日 16:3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罗女士拟卖掉老城区一处祖屋,不清楚是否要补交地价?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举办相关在线交流,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主任蒋福金解答了这一疑问。

  据悉,这类私宅出售、交换、赠与(不含继承),需按区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的10%计收土地出让金,而土地纯收益则按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40%确定。蒋福金表示,像这类老城区私宅,从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属于历史用地,被纳入“划拨土地”之列。

  所谓“划拨土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比如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房的土地来源。房改以后,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为“划拨土地”。

  如果房改房上市交易,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转让时需补的地价是市场评估价的1%。

  蒋福金介绍,由于老城区私人旧宅都好几十年了,这类历史用地与划拨土地一样,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因此就归到一起,但又不同于原划拨用地上的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因此,补地价时会有所区别,具体是按区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的10%计收土地出让金,而土地纯收益则按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40%确定。

  知多一点

  什么是基准地价?

  就是指一定时期内,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按商业、办公、住宅、工业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制定各种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计收土地出让金的依据。

  基准地价如何定价?

  基准地价的更新周期不固定,通常为1-2年,主要是根据当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定。广州曾公布5次基准地价,分别为200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2008年10月1日、2010年3月1日、2012年2月1日。

  从2012年2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基准日为2010年7月1日的新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最新地价显示,中心城区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10297元、3364元和692元,分别增长64.3%、110%和2.7%,住宅基准地价涨幅首度跑赢房价涨幅。

  住宅地最值钱的仍是二沙岛,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9181元,与2010年公布的地价相比狂涨近七成;商业地价最值钱的仍是北京路一带,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29991元,与2010年公布的地价相比上涨近五成。(记者 赵燕华)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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