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我给在中国的三个姐姐及家人的移民申请案件已经快到期了,我最近收到美国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NVC)的信件,要求我为的三个姐姐交经济担保费用,每家77美金。NVC还鼓励我多使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和他们联系。请问刘律师:我将来做经济担保的时候,我可以将所有的文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到NVC吗?
刘汝华律师答:美国签证中心现在非常喜欢利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和当事人联系,这种做法既省时又省力,也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邮费,同时为加快了和移民申请人沟通的速度。学会利用电子邮件和美国签证中心联系会加快移民申请案件转到美国驻海外领事馆。
美国签证中心近日又发出通知,告之移民申请人:他们从现在开始可以将他们所要递交的文件扫描到电脑里,然后再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到美国签证中心,而不必再用传统的费时费钱的邮递方式。这种做法将会大大加快移民申请案件在美国签证中心的速度,将案件尽快转到美国驻海外领事馆。(摘自:美国《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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